崇拜時間

 [週六青崇 2:00 pm ][ 週六晚堂 5:00 pm ]

[主日早堂 9:40 am ]

[主日午堂11:30 am ]

認識福音

認識福音

什麼是聖經指的「福音」?

或譯「佳音」,即好消息。指獨一真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,實行拯救人類的計劃,成就神在《聖經》的應許。[1]正如耶穌說:「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要悔改,信福音!」(馬可福音一15)人只須相信耶穌就能得赦罪和永生的救恩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三16)

如何接受福音(即決志相信耶穌)?

以ABC福音,或透過祈禱「認罪、認信、認主」決志:

A – Admit 認罪:你願意向神承認自己是罪人,得罪獨一真神,也傷害了自己和他人嗎?

  • 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(羅馬書三23,參羅馬書一18-32)

B – Believe 認信:你願意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為你釘死十字架上,死後三日復活,祂流出寶血洗去你的罪,將要第二次降臨,賜你永生盼望嗎?

  • 「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就白白地得稱為義。神設立耶穌作贖罪祭,是憑耶穌的血,藉著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,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,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」(羅馬書三24-26,參路加福音廿三—廿四,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4)

C – Confess 認主:你願意宣認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,一生跟從祂作門徒嗎?

  • 「你若口裏宣認耶穌為主,心裏信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,人心裏信就可以稱義,口裏宣認就可以得救。」(羅馬書十9-10,參腓立比書二11,馬太福音四19)

[1] 參《聖經—和合本修訂版》,(香港:香港聖經公會,2010),附錄:詞彙淺註—「福音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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