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聖經指的「福音」?
或譯「佳音」,即好消息。指獨一真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,實行拯救人類的計劃,成就神在《聖經》的應許。[1]正如耶穌說:「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要悔改,信福音!」(馬可福音一15)人只須相信耶穌就能得赦罪和永生的救恩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三16)
如何接受福音(即決志相信耶穌)?
以ABC福音,或透過祈禱「認罪、認信、認主」決志:
A – Admit 認罪:你願意向神承認自己是罪人,得罪獨一真神,也傷害了自己和他人嗎?
B – Believe 認信:你願意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為你釘死十字架上,死後三日復活,祂流出寶血洗去你的罪,將要第二次降臨,賜你永生盼望嗎?
C – Confess 認主:你願意宣認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,一生跟從祂作門徒嗎?
[1] 參《聖經—和合本修訂版》,(香港:香港聖經公會,2010),附錄:詞彙淺註—「福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