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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者心聲

天主教與基督教有何分別?

作者: 余仕揚牧師
刊登日期: 2024-04-13

以上是福音班慕道友最常問的問題,在此嘗試從兩方面簡單解答。

一.歷史方面,基督新教是否天主教的分枝?不是,嚴格來說,基督新教又稱更正教,是為要恢復聖經所描述的教會原貌。事緣基督教會在信奉眾多神明的羅馬帝國之下誕生,在最初三個世紀羅馬政府殺害超過十萬名拒絕敬拜偶像的基督徒。直至公元324年,羅馬王君士坦丁聲稱看見天上出現十字架,助他戰勝統一全國的戰事,就轉信基督,立基督教為國教,就是羅馬天主教會。集政治與宗教權力於一身,天主教會變質,漸漸偏離聖經教導,混雜了異教元素如聖化和敬拜聖人聖物(如敬拜聖母像)。至1517年德國神父馬丁路德質疑教廷發行贖罪券等做法,繼而脫離天主教,創立信義宗,嘗試按照聖經將基督信仰恢復至初期教會的原貌。這是基督新教的開始,燃點了宗教改革運動之火。

二.救恩方面,天主教論述的救恩與更正教的有何不同?按照聖經,基督是神與人之間惟一的中保:人透過成就十架救恩的基督才能到父神那裡得永生(約十四6;提前二5;約壹二1-2)。然而,天主教卻在基督與人之間加插多一個中保,就是羅馬教會,羅馬教廷自稱為基督惟一在地授權的代理人,壟斷了一切基督賜予聖徒的種種恩惠,包括聖經詮釋、救恩,和禱告等聖徒權利。

羅馬教廷自視為解釋聖經的獨一權威,主張人須要遵行七大聖事賺取功德,才能換取救恩。七件聖事就是聖洗(洗禮)、堅振(堅信禮)、感恩或聖體(聖餐)、懺悔(告解)、病人傅油(膏抹病友)、聖秩(聖品就職)以及婚姻(婚禮)。在聖事之外,天主教還加上其他功德和煉獄等非源自聖經的理解和要求:天主教徒認罪必須向神父告解代辦,禱告又要經由聖母馬利亞代為轉達基督。

可見,天主教在基督與聖徒之間設立多重關卡,阻隔人藉著基督通往父神之道路,偏重禮儀和積立功德,主張罪人靠行為賺取救恩。相對於更正教按聖經傳揚因信(非行為)稱義的恩典(非功德)之福音,有天淵之別。天主教將自己加插在基督與世人之間,成為中保的中保,違背了基督是神與人之間惟一中保的聖經教義:

聖經(新教):    神←→基督←→人

羅馬天主教:       神←→基督←→天主教會(聖禮+聖母+功德+煉獄……)←→人

「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,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。他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;在適當的時候這事已經證實了。」(提前二5-6)更正教會主張五個「唯獨」(唯獨恩典、信心、聖經、基督,和神的榮耀):唯獨按聖經的啟示,罪人唯獨靠著基督因信稱義,蒙恩典得救贖,以好行為作回應,目的唯獨為要榮耀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