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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者心聲

靈魂的去向-居間狀態

作者: 余仕揚牧師
刊登日期: 2025-02-08

人離世至身體復活之間,靈魂去了哪裡、活在什麼狀態中?這稱為居間狀態(intermediate state)。在居間期中,究竟靈魂是會在人間遊走?往煉獄被煉淨?睡了?還是去了樂園?首先澄清一些誤解。

鬼魂?身故後變鬼魂是出於異教信仰。聖經沒有記載鬼魂或邪靈是來自人間,乃屬魔鬼撒但的墮落天使,從天墜落迷惑世人(路十17-20)。

煉獄?煉獄源於天主教和東正教,認為未能達至完全聖潔的大多數聖徒,離世後靈魂會先到煉獄受刑,目的是要煉淨未經赦免的罪債才能轉移至天堂,在煉獄的時間在乎罪惡的輕重與多寡。若為去世聖徒進行彌撒、代禱、施捨與德行都可以減輕其煉獄的受刑。其實煉獄的教義是基於次經《馬加比二書》十二43-45,聖經並沒有任何有關煉獄的記載或教導。相反,靠受苦、善行或聖禮來彌補罪過,更是違背聖經主張的救恩真理:人得救是單靠基督百分百的代贖,絲毫不靠人的功德(弗二8-9),並且人的終局在世時已經決定,死後無法改變。

靈魂睡覺?基於多處經文形容死人是「睡了」 (但十二2,約十一11,徒七60,十三36,林前十五6, 18, 20, 51,帖前四14),有人就誤以為在居間期靈魂會處於沒有知覺意識的睡眠狀態,待身體復活才甦醒。不過,其他經文描繪人死後靈魂仍有意識,如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(路十六19-31;參腓一23,來十二22-23,啟六9-10)。這樣,「睡了」似乎是「死了」的婉轉說法(如中國人說「過身、走了」),形容聖徒之死像睡眠只屬暫時,將來會復活。

陰間與樂園:舊約普遍形容人離世後都去了「陰間」:一個死人聚集、去而不返的地方(創卅七25,詩十六10,傳九10,賽廿八15)。至新約,陰間仍然被視為不義之人去世後的住處,例如比喻中的不義財主在陰間受苦,對比拉撒路象徵的義人,他們卻在亞伯拉罕的懷中得安慰。兩者之間有深淵隔開,無法跨越(路十六23-26)。

「亞伯拉罕的懷中」可理解為「樂園」,就是主耶穌應許那同釘犯人將到之處: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」(路廿三43)基督受難復活勝過死亡權勢,聖徒都會與基督一樣,靈魂不被撇在陰間(徒二27,參詩十六10)。樂園就是聖徒靈魂聚集、與主同在、等候身體復活的地方/狀態。保羅也曾提及看見樂園的啟示(林後十二2-4,參腓一23)。希臘文「樂園」一字乃取自波斯文「花園」,聖經用以對應生命樹所在的伊甸園(創二9,三24,參賽五一3,結廿八13)。當身體復活後,樂園就會轉化成為新耶路撒冷,從天降臨,聖徒將可以享用生命樹的果子(啟二7,廿二2)。

從有限的聖經資料理解居間狀態:聖徒的靈魂會在樂園中與主同在,等候身體復活進入天堂,而不信者靈魂會在陰間等候終極的審判和永刑(啟二十11-15)。